參展聯系:021-3114 8748
參觀聯系:138 1785 1721
媒體聯系:138 1785 1721
QQ:3326911596
郵箱:busexpo@sgexpo.cn
為加快淄博市能源結構轉型升級,進一步支持和鼓勵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近日,淄博市重磅出臺11條硬核政策支持氫能產業發展。政策要點涉及加氫站建設、氫能儲運、氫能研發、金融支持等方面。
◆建設和運營加氫站都有補貼
對新建、改建、擴建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固定式加氫站,在建設完成且驗收投入運營后,按實際建設投資額度(不含土地費用)30%-40%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加氫站建設最高補貼額不超過500萬元。支持70MPa加氫站、“制氫—加氫”一體站示范建設。
對在淄博市注冊的加氫站運營主體,采取逐步退坡的運營補貼政策。對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氫氣銷售價格不高于45元/千克的,加氫站2021年度氫氣補貼標準為15元/千克,2022年度氫氣補貼標準為10元/千克。每年每座加氫站氫氣補貼不超過200萬元。
◆氫燃料渣土車可在城區上路
鼓勵政府投資項目優先使用氫燃料電池市政用車,對使用氫燃料電池市政用車的投標單位給予加分獎勵。開放氫燃料市政用車的路權,對符合條件、達到密閉運輸條件的氫燃料渣土車,經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備案后,允許在早晚高峰7:00—8:30、17:00—18:30以外的時段在所有城區道路通行。對廂式和密閉式氫燃料物流配送貨車,允許在早晚高峰7:00—8:30、17:00—18:30以外的時段在所有城區道路通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城市管理局、市物流產業發展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購置氫燃料電池車輛
設立市級氫燃料汽車租賃公司,開展采購、租賃氫燃料電池車輛等業務。氫燃料公交車、物流車、市政用車等車輛購置款,按照國家標準1∶1享受地方財政補貼。對注冊在本地的企業或本市戶籍的個人采購氫燃料電池車輛,在落實國家、省關于氫燃料電池車輛購置相關政策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以整車購置、行駛里程和電堆功率為主的氫燃料電池車政策補貼機制。
◆氫氣運輸企業最高可補貼150萬
對專門從事高壓氫氣、固態儲氫、液態制氫儲氫的企業開展技術改造的,根據審核的設備(軟件)實際投資額,按最高不超過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按照年度累計氫氣實際承運量,給予專業從事氫氣運輸的企業按1.5元/千克、最高150萬元運營補貼。
◆支持氫燃料電池及關鍵零部件制造
對氫燃料電池設備和關鍵零部件列入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產品目錄的產品,給予50萬元獎勵,同一企業同一產品不重復享受支持,同一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氫燃料電池設備和關鍵零部件企業申請首臺(套)保險補償,在享受省保險補償政策基礎上,市級再給予20%的配套保險補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支持開展產學研合作
鼓勵駐淄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圍繞制氫、儲氫、運氫、加氫和燃料電池及備品配件產業鏈發展,對企業與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協同創新并實現成果在我市成功轉化的重大研發項目,經認定登記的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并已實際支付相關技術交易費用的,按照認定金額的3‰給予補助,單個合同最高不超過80萬元。
◆營造氫能產業生態
鼓勵打造氫能特色產業園招引氫能企業和重大項目,園區經認定后,給予運營管理機構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所在區縣可按相關政策給予入駐企業或機構租金補貼。優先安排政府專項債券等支持氫能特色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支持企業整合上下游產業
鼓勵市相關產業基金積極參與和支持氫能企業通過開展兼并收購、招商引資等活動,重組、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對注冊在本地的投資公司、基金等投資企業,投入本地氫能企業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對投資主體給予不超過50萬元補助。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對氫能產業重點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的產業扶持基金,具體扶持辦法“一事一議”。建立氫能產業企業重點項目庫,靈活運用綜合獎補、股權投資、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科研資助等多種手段給予支持。
來源|人民網
編輯|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