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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氫能展據大河財立方消息, 10月31日消息,新鄉市人民政府發布《新鄉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實施方案》,從優化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優化交通結構等方面提出多項措施。
具體有:
超前布局氫能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氫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培育制氫儲氫、加氫基礎設施、氫燃料電池、氫燃料電池汽車等“產儲運用”全產業鏈。
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
全市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鼓勵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
制定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設規劃、行業發展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業,依法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提升產業集群綠色發展水平。
2025年年底前,除應急車輛外,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車、網約出租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
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大氣環境治理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加大傳統產業及集群升級、工業污染治理、鐵路專用線建設、新能源鐵路裝備推廣、環保裝備產業等領域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投入。
持續發展綠色金融,吸引長期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金融產品。
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開展綠色債券信用評級,提高綠色債券的信息披露水平。
附:
新鄉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豫政〔2024〕12號)等文件要求,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降低PM2.5(細顆粒物)和PM10(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為主線,以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為總抓手,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VOCs(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有效提升污染防治能力,推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實現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多贏,為美麗新鄉建設貢獻力量。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我市PM2.5濃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7.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控制在1.5%以內,完成省下達我市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總量減排任務。
二、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綠色發展
(一)嚴管嚴控“兩高”項目。嚴格落實國家和我省“兩高”項目相關要求。嚴格執行有關行業產能置換政策,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國家、省績效分級重點行業以及涉及鍋爐爐窯的其他行業,新(改、擴)建項目原則上達到環境績效A級和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進一步提高落后產能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要求,將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高、清潔生產水平低、治理難度大以及產能過剩行業的工藝和裝備納入淘汰范圍,逐步退出限制類涉氣行業工藝和裝備。推動封丘縣興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條3000萬塊隧道窯生產線淘汰或整合升級,推動全市1億塊/年以下產能燒結磚瓦窯企業整合升級。對燒結磚瓦企業關停退出實施逐年遞減的資金獎補方式,對2025年之后完成的,不再給予資金獎補。(市工信局、發改委、生態環境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有關縣(市、區)結合轄區內產業集群特點,制定涉氣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專項整治方案,進一步排查不符合城市建設規劃、行業發展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重污染企業,依法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提升產業集群綠色發展水平。實施“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要因地制宜建設集中供熱中心、集中噴涂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等“綠島”項目,加快推進長垣市集中噴涂中心和原陽縣活性炭再生中心項目建設。(市發改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資源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壯大綠色環保產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發展環保裝備與服務產業,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支持重大核心技術研發,促進大氣污染治理重大技術和裝備產業化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應用推廣力度,圍繞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生產工藝深度脫碳、工業流程再造、電能替代改造、二氧化碳回收循環利用等技術示范工程。(市發改委牽頭,市科技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三、優化能源結構,加快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一)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加快推進風電和集中式光伏規模化開發,開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頂提速行動,建設一批規模化開發項目;大力發展地熱能,在原陽縣、平原示范區、封丘縣等地熱資源豐富區域,大力推進中深層地熱能供暖;超前布局氫能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氫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培育制氫儲氫、加氫基礎設施、氫燃料電池、氫燃料電池汽車等“產儲運用”全產業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6%以上,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比達到58%以上。(市發改委負責)
(二)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落實河南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行動計劃,確保完成省下達的“十四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任務。重點壓減非電行業煤炭消費,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納入煤炭消費總量考核內容。對新(改、擴)建用煤項目實施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審批,不得將使用石油焦、焦炭、蘭炭等高污染燃料作為煤炭減量替代措施。(市發改委牽頭,生態環境局配合)
(三)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全市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鼓勵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鍋爐,持續鞏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茶水爐、經營性爐灶淘汰成果,基本淘汰儲糧烘干設備、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加快華電新鄉發電有限公司長距離供熱項目建設前期工作,替代國電投新鄉豫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華電渠東發電有限公司對市區供暖,壓減國電投新鄉豫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和華電渠東發電有限公司供暖季產能。2025年年底前,對30萬千瓦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30公里范圍內具備供熱替代條件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進行關停或整合。(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城管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全市不再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2024年底前,完成陶瓷行業2座分散建設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替代,或者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7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熱爐、沖天爐等工業爐窯改用清潔低碳能源。2025年年底前,淘汰不能穩定達標的燃煤鍋爐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窯爐,完成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新型煤氣化工藝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工信局、城管局配合)
(五)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因地制宜推進清潔取暖改造,落實清潔取暖補貼,加強設備運行維護,做好清潔取暖天然氣、電力保障,鞏固提升清潔取暖改造成效,穩妥推進山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依法依規整治違規銷售、儲存、運輸、使用散煤的行為,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加強潔凈型煤生產供應和質量監管。(市發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
(一)持續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優先采用鐵路,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積極探索發展“外集內配”生產生活物資公鐵聯運模式。到2025年,全市鐵路貨運量(含發送和到達)較2021年增加400萬噸以上;推進多式聯運、大宗貨物“散改集”,集裝箱公鐵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火電、化工、煤炭等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加快推進“公轉鐵”,充分發揮既有線路效能,推動共線共用和城市鐵路場站適貨化改造。加快實施鐵路專用線進企入園工程,加快推動新亞全通物流鐵路專用線投運,謀劃實施河南晉開集團延化化工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延津縣公鐵物流有限責任公司鐵路專用線和長垣市公鐵物流園建設。新(改、擴)建項目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并將清潔運輸作為項目審核和監管重點。加強用地、驗收投運、車皮調配、鐵路運價等措施保障。(市交通運輸局、發改委、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新鄉車務段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提升機動車綠色低碳水平。除特殊需求的車輛外,全市黨政機關新購買公務用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加快購置或租賃新能源灑水保潔(清掃)車輛,我市7個空氣質量國控站點周邊1公里范圍內主次干道全部實現灑水保潔(清掃)新能源化。在火電、煤炭、水泥等行業和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車輛,發展純電動、氫燃料電池等零排放貨運車隊。2025年年底前,除應急車輛外,全市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車、網約出租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和國三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監管。配合省級部門對銷售環節貨車環保達標進行監管,核查車輛的車載診斷系統(OBD)、污染控制裝置、環保信息隨車清單、在線監控等,抽測部分車型的道路實際排放情況。規范柴油貨車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加強重點用車企業門禁系統建設,強化機動車排放檢驗監管,全面實施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配合全省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遠程在線監控平臺建設。(市工信局、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機關事務中心、市場監管局、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擴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范圍,提升管控要求,將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工礦企業、施工工地等機械高頻使用場所納入禁用區管理,禁止使用排氣煙度超過III類限值和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大力推動老舊鐵路機車淘汰,鼓勵鐵路場站及煤炭、電力、煤制氮肥等行業推廣新能源鐵路裝備。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階段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新鄉車務段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加強油品進口、生產、倉儲、銷售、運輸、使用全環節監管,按年度組織開展非標油專項聯合執法行動,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提升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油箱中柴油抽測頻次,對發現的線索進行追溯,嚴厲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市商務局、發改委、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新鄉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一)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嚴格落實揚塵治理“兩個標準”要求,加強施工圍擋、車輛沖洗、濕法作業、密閉運輸、地面硬化、物料覆蓋等精細化管理,鼓勵建筑項目積極采用裝配式建造等綠色施工技術。原則上主城區工地非必要不進行夜間施工,禁止夜間渣土運輸,堅決查處無證施工行為,對確需夜間施工的工地,要嚴格審批,對于環保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予以停工整改,嚴防噪聲和揚塵污染。市政道路、交通、水利等線性工程實行分段施工,滿足條件(建筑工程單體建筑面積達到3000平方以上,或者群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投資總額1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長度200米以上的市政線性工程)的施工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接入監管平臺。施工單位應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作為專項費用用于揚塵治理。持續開展城市清潔行動,強化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對長期未開發的建設裸地進行排查整治。到2025年,市、縣建成區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各縣(市、區)平均降塵量控制在7噸/月·平方公里以下。(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新建礦山原則上同步建設鐵路專用線或采用其他清潔運輸方式。新(改、擴)建礦山按照綠色礦山要求建設;存量礦山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保護等有關要求,對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礦山依法關閉。推動砂石骨料行業開展裝備升級及深度治理,嚴格落實礦石開采、運輸和加工過程防塵、除塵措施,實施清潔化、智能化、綠色化改造,提升清潔生產水平。(市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應急局、水利局、工信局、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因地制宜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提高秸稈還田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到2025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綜合運用無人機、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強化日常監管,組織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專項巡查,落實秸稈禁燒獎懲制度,嚴格執行問責約談、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措施。(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財政局、資源規劃局、生態環境局配合)
(四)持續加強煙花爆竹污染管控。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中心城區全域禁運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深入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市、縣、鄉、村四級安全管控網絡作用,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防控力度,嚴厲懲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市應急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供銷社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市區環路貨車限行。嚴格落實市區環路禁限行通告要求,加強環路重型柴油貨車管理,通過人工卡點和電子稽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禁行時段環路貨車違規通行行為;嚴格審批禁行時段貨車通行證(碼),減少夜間環路貨車通行量。(市公安局負責)
六、加強多污染物減排,降低排放強度和總量
(一)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VOCs含量限值標準,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定期對生產企業、銷售場所、使用環節進行監督檢查。鼓勵引導企業生產和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推動現有高VOCs含量產品生產企業加快升級轉型,提高水性、高固體分、無溶劑、粉末等低(無)VOCs含量產品比重。加大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電子制造等行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基本使用低(無)VOCs含量涂料。(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VOCs全流程綜合治理。按照“應收盡收、分質收集”原則,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集中治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企業污水處理場排放的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依據廢氣排放特征配套建設適宜高效治理設施,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維護。企業生產設施開停、檢維修期間,按照要求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不得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處理設施,火炬系統應安裝溫度監控、廢氣流量計、助燃氣體流量計等,相關數據接入DCS系統。規范開展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定期開展儲罐部件密封性檢測,化工行業集中的縣(市、區)和重點工業園區,要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統一的LDAR信息管理平臺。2025年年底前,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基本使用低泄漏的儲罐呼吸閥、緊急泄壓閥;汽車罐車基本使用自封式快速接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三)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改、擴)建火電、水泥項目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加快水泥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年底前,水泥企業基本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水泥企業力爭完成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持續推進玻璃、耐火材料、鑄造、炭素、石灰、磚瓦等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實施陶瓷、化肥、生活垃圾焚燒、生物質鍋爐等行業提標改造,持續鞏固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成果,生物質鍋爐全部采用專用爐具,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原則上不得設置煙氣和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應安裝煙氣自動監控、流量、溫度等監控設施并加強監管,重點涉氣企業應加裝備用處置設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工信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局配合)
(四)開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對涉工業爐窯、涉VOCs行業以及燃煤、燃油、生物質鍋爐,開展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清單,淘汰不成熟、不適用、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治理工藝;整治關鍵組件缺失、質量低劣、自動化水平低的治理設施,提升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水平;健全監測監控體系,提升自動監測和手工監測數據質量。對于能立行立改的問題,督促企業抓緊整改到位,確需一定整改周期,明確提升改造措施和時限。2024年10月底前,未配套高效除塵、脫硫、脫硝設施的企業完成升級改造,未按時完成改造提升的,實施秋冬季生產調控。(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五)穩步推進大氣氨排放控制。鼓勵生豬、雞等圈舍封閉管理,對糞污輸送、存儲及處理設施進行封閉改造,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推廣氮肥機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糧技術。加強氮肥、純堿等行業氨排放治理,強化電力、水泥、建材等重點行業氨法脫硫脫硝氨逃逸防控。(市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開展餐飲油煙、惡臭異味專項治理。擬開設餐飲服務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定期維護,實現大型餐飲服務單位油煙排放情況實時監控,餐飲油煙凈化設施月抽查率不低于20%。加強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排查整治,投訴集中的工業園區、重點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對全市化工行業等重點企業異味源進行排查、識別,逐步建立異味源清單并在地圖上進行分類標注,為異味擾民問題溯源工作打好基礎。(市城管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制度機制,提升大氣環境管理水平
(一)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編制實施我市環境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時限、路線圖及重點任務,并向社會公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推動空氣質量排名進位。各縣(市、區)要制定在全省88個省轄市所轄區、103個縣(市、區)中排名提升進位方案,明確進位目標,逐年實現進位。到2025年,經開區、鳳泉區、牧野區、衛濱區穩步退出省轄市所轄區排名后15名并力爭提升排名位次,衛輝市、輝縣市、新鄉縣、獲嘉縣穩步退出全省縣(市、區)排名后15位并力爭提升排名位次。(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三)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機制,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及時更新應急減排清單,綜合采取遠程監控、入企監督指導、污染高值預警、實地監測溯源、綜合分析應對等方式,全面提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實效。(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四)開展環境績效等級提升行動。加強應急減排清單標準化管理,建立“有進有出”動態調整機制。支持鑄造、建材、化工、工業涂裝等重點行業企業通過設備更新、技術改造、治理升級等措施提升環境績效等級。優化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分行業分類別建立績效提升企業清單,加快培育一批績效水平高、行業帶動強的省級綠色標桿企業,推動全市工業企業治理能力整體提升。2024年12月底前,長垣市、輝縣市、新鄉縣、延津縣等重點縣(市)力爭創建5家以上A、B級和績效引領企業,其他縣(市、區)力爭創建3家以上A、B級和績效引領企業;建成區內企業全部達到B級及以上要求;全市燒結磚瓦窯企業全部達到B級及以上要求,水泥粉磨企業全部達到績效引領要求。(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八、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監管執法效能
(一)提升環境監測能力。持續優化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制定《新鄉市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與績效考核辦法》,加強鄉鎮空氣站運維管理。在市區主干道建設1個交通大氣環境自動監測站,開展PM2.5、非甲烷總烴、氮氧化物等因子和交通流量一體化監測。推動獲嘉縣涂料園區、家具園區,平原示范區韓董莊鎮聚集區、中原印刷包裝產業園,經開區小店工業園區等5個工業園區專項監測站點建設,提升園區VOCs監測能力。開展新污染物調查監測能力建設,深化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質量控制體系,強化監測質量監督管理,推進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和監測能力現代化。(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二)提升污染源監控能力。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開展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依法將自動監測要求載入排污許可證,督促排污單位依法安裝、使用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市本級要根據空氣質量改善需要,擴大自動監控設施安裝聯網范圍、增加監控因子,將電力、水泥等重點行業氨逃逸,以及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全過程VOCs納入自動監控范圍。持續推進用電用能監控能力提升,強化生產狀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排放聯合監控,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供電公司配合)
(三)嚴格大氣環境執法監管。聚焦偷排偷放、超標排放、無證排污、未安裝或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自動監測設施不正常運行、環境領域數據造假、重型柴油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超標排放等突出環境違法行為,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開展執法檢查,對惡意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定期發布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展示重大案件查辦成效,形成警示威懾作用。推行“非現場執法”+“專家幫扶”執法模式,強化幫扶指導,進一步落實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對突出問題建立問題整改清單,組織開展整改情況核查,實行清單式閉環管理。建立健全執法人員評價考核管理制度。(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四)加強決策科技支撐。支持開展VOCs排放污染治理、多污染物系統治理等空氣質量改善相關技術與裝備研發。加強數據互聯共享,強化涉生態環境數據互聯共享能力建設,推動公安、住建、城管、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氣象、電力等相關部門涉生態環境治理監管數據、視頻信號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共享。強化數據分析技術應用,精準管控高值熱點區域。(市科技局、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健全法規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一)強化法規體系建設。配合省級部門制定《河南省清潔生產促進條例(草案)》,化肥、垃圾焚燒發電、陶瓷、鉛鋅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砂石骨料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等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2025年年底前,啟動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工作。加大對標準、技術規范的宣傳力度,及時開展培訓和宣傳解讀,推進重點行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和綠色低碳發展。(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價格稅費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價格政策與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協同,綜合考慮能耗、環保績效水平,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落實分時電價政策,對公共汽電車充電給予電價支持。落實清潔取暖補貼及價格優惠政策,減少城鎮燃氣輸配氣層級,完善終端銷售價格與采購價格聯動機制。(市發改委、交通運輸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將大氣環境治理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加大傳統產業及集群升級、工業污染治理、鐵路專用線建設、新能源鐵路裝備推廣、環保裝備產業等領域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持續發展綠色金融,吸引長期機構投資者投資綠色金融產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鼓勵開展綠色債券信用評級,提高綠色債券的信息披露水平。(市發改委、金融辦、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城管局、人行新鄉市分行、新鄉金融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壓實工作責任,匯聚治污合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各縣(市、區)要組織編制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治理任務和保障措施,細化職責分工,建立任務清單臺賬,倒排工期,科學安排進度。市環委辦要加強調度,加強督查檢查,及時提示督辦,推動各項任務有力有序完成。各縣(市、區)實施方案要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空氣質量負總責;各有關市直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工信、發改、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住建、城管、農業農村等部門分別圍繞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工業綜合治理、揚塵污染防控、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等重點任務,編制本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行動(發改部門負責)、落后產能淘汰退出行動(工信部門負責)、交通運輸清潔行動(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行動(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揚塵面源污染綜合防治行動(城管部門負責),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三)嚴格督導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區)給予激勵;對未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區),從項目審批、責任追究等方面實施懲戒,對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實施公開約談,并取消市級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
(四)實施全民行動。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及時公布空氣質量、環境執法、重污染天氣應急等信息,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健全公眾監督、舉報獎勵及處理反饋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鼓勵公眾積極提供環境違法行為線索,曝光典型違法案例。大力推動公眾參與,強化公眾環境意識,倡導志愿服務行動,鼓勵從自身做起,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共同改善空氣質量。